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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得拦躲上访群众

2004-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委就市级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制定了“六不准”,其中一条是不得阻拦和躲避上访群众,如无特殊情况领导同志要亲自接待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规定要求,市级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所到县区和单位领导同志均只需在第一考察现场等候;离开时在最后一个考察点或驻地送行即可。不得搞边界迎送,更不得张贴或悬挂欢迎标语和横幅,不得提前安排所到单位突击搞卫生。对所到县区的随同工作人员人数要做严格控制。

(《法制日报》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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