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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学校退休教师待遇有新规定

2004-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加快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进度,移交后,退休教师留在企业的,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所在企业予以计发;尚未移交的,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的,由企业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亏损企业,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组织人事报》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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