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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省管县”淡化“地级市”

2004-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东省十名人大代表近日提交议案:取消地级市代管县(或县级市)体制,改由省直接管理县(或县级市)。

省人大代表、高州根子镇柏桥村委会主任何增光说,目前“市管县”的体制,不利于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一些地级市将代管县(或县级市)视为其“附属行政单位”,将审批权力限制在行政区范围内,影响办事效率,甚至存在着一些市依靠行政权力,截留指标、资金、争项目、财政提取,侵占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

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最可靠的办法是实行“省管县”,由省对设区的市(副省级或地级)和县(不设区的市)进行直接隶属管理。

地级市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地区行署”基础上形成的,当时是为了推进城市化、整合地区资源。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增加了政府机构,导致行政审批层次繁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利于在更大区域内进行资源整合。

(《羊城晚报》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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