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东目前有1000多所普通高中,收取的择校费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仅以广州为例,2003年广州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32万人,如果以招收择校生为计划的10%计算,广州去年招收的择校生有6000多名,以每位择校生最低收取择校费2.3万元计,2003年广州收取的择校费至少1亿元以上!
孟浩认为,如果说收取择校费是迫不得已的举措,那学校收取的这笔钱究竟用到哪里去了?是真正用于发展教学资源,还是被不合理地利用?甚至是被部分人中饱私囊?
根据广东目前的规定,每个择校生要缴纳2.3万元或是4万元的择校费,其中50%返还给学校。按每个标准班招收8名择校生计算,一个中等规模的学校每年约能收取100多万的择校费,返还学校本身的至少就有50万元。
孟浩发现,择校费作为每年学校固定收入的一部分,目前却完全在政府财政体制之外循环,没有明确的监管,具体的收支状况既没有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更没有纳入审计,这是极为不正常的。(《羊城晚报》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