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目击者说,赶到河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没一个人下水救人,大家都站在河边看着水面议论。一位男士说:“他是小偷,我干吗要去救他,如果是自杀者,我一定下去救人。”周围人也纷纷称是。半个小时后,当地派出所及联防队人员陆续赶来,3次打捞,但毫无结果。
“小偷跳河,观者应否施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上海律师沈永锋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男子跳河是为了逃避受惩罚。如果男子死亡,其根本原因是男子的体力或者是游泳技术不行,和围观群众并无直接联系,众人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复旦大学社会学系于海教授坦言,此事件的产生是因为很多人没有看到生命的价值所在,他们觉得,一旦人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他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而这正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很大的差距。于教授认为,不管偷车贼干了什么坏事,生命本身还是可贵的,应该先将其救上来,再由有关方面对其进行处罚。(《青年报》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