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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宣传单”明码实价说了不算

2004-0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超市广而告之的宣传单上的价格到底算不算数?20日,记者接到读者张女士报料称,广州淘金路某超市宣传单上的商品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认为“商场这种做法不合理,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在淘金路某超市内,记者见到了这种宣传单,上面标明从本月19日开始至3月3日有效。记者从特价商品目录中找到了潘婷洗发水,标明价格为23.8元,而货架上摆售的价格却是27.9元。记者询问销售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宣传单上写着‘特别声明:价格、文案及图片如与卖场有异,请以卖场实际标示为准’。”据记者了解,在其他一些超市,也有类似情况发生。而商场一般会祭出“以卖场实际标示为准”的“法宝”应付,或称“可能是宣传单印刷出错”。消费者一般都无可奈何。

律师指出,如果在经营者限定的时间内,广告宣传与现场商品价格相差大的,则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可追究商家的责任。此外,广告宣传中注明“以卖场实际标示为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条款。

(《羊城晚报》 2.22 孙晶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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