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剥削阶级”将从政协章程中删除

2004-03-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政案共有22处内容进行了修改,出现了不少新名词,并调整了对现阶段我国阶级状况的表述。删除原政协章程总纲第四自然段中“原来属于剥削阶级的人,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郑万通秘书长解释:“这一段对阶级状态的描述还是20年前写下的,而当前社会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剥削阶级已经不再存在。”

在总纲中增加“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包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中所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创业者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北京娱乐信报》3.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