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一样,司法公正依然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
捍卫司法公正就是要贯彻无罪推定的原则。在长期的执法惯性推动下,办案人员“不放过一个坏人”的神经绷得较紧,追究犯罪不折不扣,换来了社会的安定与祥和。但是,在“不冤枉一个好人”方面仍然有较大的改进余地。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在某人被错查错
保护无辜,在某些时候可能不比惩治犯罪来得轻松、简单。200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对经查举报失实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为被举报人“正名”,消除影响。这是迄今为止对“正名”工作提出的最为刚性的要求,也是无辜者依法寻求保护的最重要的依据。(《检察日报》3.10王松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