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北京市女子监狱的服刑人员韩燕(化名)走出监狱的大门,和鬓发斑白的母亲紧紧拥抱在一起。她将告别监狱的高墙电网,假释回家度过5年多的刑期。当天,共有25名表现优秀、积极改过自新的女服刑人员获得假释,另有18人获得减刑。这是女子监狱历史上减刑假释规模最大的一次。
据介绍,根据北京市监狱局
《女犯建议假释的补充意见》规定,对于表现好的女犯,因为配偶离婚、死亡、服刑等原因,家中有未成年子女和残疾病重子女无人照顾,被判有期徒刑的,刑期过半后可以假释;被判无期徒刑的,服刑10年后可假释;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服刑12年后可假释。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政府对罪犯的人文关怀,也大大激发了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本着这样的宗旨,今后罪犯的假释力度还将加大。(《北京日报》3.9黄秀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