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王先生的妻子迷上了网络虚拟社区游戏,一下班就打开电脑上网,乐此不疲地建造她的网上家庭。刚开始王先生并未当回事,但一个月前他偶然听见:正在上网的妻子正通过话筒暧昧地叫着“老公”。原来他太太在网上和另一男子“成”了“婚”。
经过询问,妻子向他坦诚:她和这位“网上老公”有几个月交往
王来到上海求实律师事务所,咨询是否能够起诉那位“网上第三者”。律师说,“网婚”只能算是一种游戏,如果双方没有网下见面,向现实发展,那么只能说是王先生的妻子自控能力不强。假使此种虚拟的游戏影响到了夫妻感情,受害方可以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另一方离婚。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网婚”没有具体规定,对“网上第三者”的侵权认定和责任分担尚不能具体办理,因此要起诉“网上第三者”于法无据。
(《青年报》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