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郭悦、袁晓辉、贾红梅做了一次民营企业劳工调查。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直接寻找调查对象访谈。以下是调查之后一直萦绕在几位调研员脑际的深刻感触。
感想一:面对如此猖獗的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我们没有罚款,没
有对受害者的赔偿,更没有让拖欠者坐牢之类的惩罚措施
近年来,我们在持续不断地“整顿市场秩序”,一个商贩、一个工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要没收非法所得,要罚款,严重的要坐牢。劳动力市场是要素市场,是市场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什么没有纳入“整顿”范围?面对如此猖獗的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我们没有任何有力的惩罚措施。黑心老板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拖欠工资,因为大不了把拖欠工资支付了而已。
又听说不少地方开始搞信誉制度建设,搞行业自律,把那些赖账的、不遵守合同的、造假售假的企业的劣迹记录在案,并定期公布。据说这一招十分管用,老板们比以前规矩多了。可没有发现有一个地方在信誉制度建设中把企业遵守劳动法律的内容列入其中的。
感想二:在民营企业领域,政府应构建一种劳资双方相互制约的平衡结构和机制,否则,劳资双方的力量就会大大失衡
这些地方的工会组建率都达到了95%以上,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建立了工会。但工会的处境很尴尬,一位工会干部这样说:“企业工会谈不上维护工人的权益,事实明摆着,工会干部是老板的雇员,端着老板给的饭碗,怎么能和老板作对?”因此,在民营企业发展到如此规模的情况下,我们应认真地审视一下我们在工会问题上一贯的理论、观点和态度了。民营企业如果建立不起能够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资方就会肆无忌惮,劳工的权益受损自不必说,还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定。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感想三:民营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工人权益受侵害得不到纠正的另一原因,是现在普遍流行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创造投资环境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所致
最近在报纸上看到在讨论“良性违法”的问题,大概意思是,目前劳动领域广泛存在的违法现象,地方政府出于发展经济的“好意”,不得不容忍。又有报道说,某市领导提出,要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出政府主要对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并实行企业对政府部门进行公开测评的制度,凡满意率达不到70%的部门,其主要领导就地免职。这与我们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差不多。以前,政府对民营企业实行抑制,“恐资病”搞得民营企业难以生存和发展,这固然不对,但现在这种180度大转弯,有时也会把事情搞糟。不要忘记,政府除了服务企业以外,还有对其进行管理的职能,还有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的职能。
感想四:坚持现行城乡政策的一个重要理由,据说是为了预防许多发展中国家出现的“大城市病”。事实上,我们的“城市病”已经出现并日趋严重,只是被现行的城乡分割政策和户籍制度掩盖了、扭曲了
扭曲的城乡结构,农村劳动力难以转移,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发展的瓶颈,这早已成为一种共识。问题就出在我们的农民太多、太穷,城市化水平太低,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出去,转移出去的也没有真正“城市化”,他们的收入太低,境遇太差。数以千万计的民工难以“城市化”,成为城市一个被严重“边缘化”的群体,将给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留下难以消除的后遗症。(《社会科学报》3.11郭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