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和梅是重庆市忠县野鹤乡农妇,1963年生下儿子罗丹会。孩子10个月时,丈夫因公死亡。不久,在长春教书的孩子伯父罗继汪说,希望孩子由他来代为照管。袁和梅同意了。母子分开的那一年,孩子还不到4岁。
2002年,袁和梅将起诉罗丹会的诉状递到了万州区法院,要求留美博士罗丹会支付赡养费。日前此案开庭。袁
此案在罗丹会未到场的情况下缺席审理。日前记者与已在美国定居的罗丹会取得了联系。罗丹会称,生父去世后,确实是生母一个人带他。但生母为了自己生活得更好,另外也是想嫁人才把他送给伯父养。他称:“生母未有尽到抚养责任,我也自然没有赡养义务……我和她之间并没有母子之情,我不可能当面甚至在电话中喊她。”(《新京报》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