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学术界,吴思是一匹从草莽中杀出的黑马。但在最近,吴思却摊上了官司:他的一本书得罪了一个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名人的后人认为吴思侵犯了其父的名誉权。吴思自称,他在法庭上一条一条地摆布证据,自信胜诉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一败再败。
法院判决的一个理由是:“评价历史人物应当真实、客观。
历史学家重构历史类同瓦工造楼。历史学家用形形色色的史料重构历史的本来面目。瓦工用砖头、水泥垒砌雕梁画栋。瓦工在选材时,有谨慎的义务。问题是,如果砖头的内在质量出现问题,我们不可能要求瓦工敲碎每一块砖头来加以检视。历史学家应当谨慎地核对、运用史料,但假如史料存在难以发现和核对的瑕疵,历史学家同样不需要敲碎每一片秦砖汉瓦。如果材料出现问题就要追究历史学家的责任,逼得历史学家只得一个接一个地核对。那么,历史学家什么时候才能动笔?或者只能一边引述史料,一边暗想:“我引用的这份史料是不是一颗定时炸弹?”
学者固然没有胡言乱语的特权,但在探求真理的路程中,法律必须给学者们以足够的学术自由。(《检察日报》3.24何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