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某针织厂2000多名工人到医院做抽血检查,结果全厂竟有100多名“大三阳工人”,而“小三阳工人”则有500多名。3月11日,厂负责人说,有乙肝大三阳的员工要全部辞退,让他们收拾行李离厂。
据了解,被炒掉的工人,除每天正常的8小时工作外,其中一人最多一个月加班219.5小时
该厂工人刘先生说,他被工厂炒掉后,便要求厂方按照当时所签的劳动合同给予违约经济赔偿。但是,厂方给他看的合同并非当时他所签的合同,合同上的笔迹不是他的,而且合同到期时间改为2月29日。刘先生说,合同到期时间应该是12月31日,厂方将他们的合同涂改了。目前滞留在东莞大朗镇的部分被辞退员工表示,将依法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针织厂叶厂长说:“大三阳员工留在厂里,对谁都没有好处。”他认为“大小三阳工人”不是患者,所以厂里没有责任承担治疗费用及赔付。
东莞市劳动局苏科长表示,目前很多工厂的劳动条件差,导致员工感染乙肝等慢性病的情况增多。企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工伤或者患病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强行辞退的属违法行为。
律师陈清才表示,该厂经常让工人加班加点,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应担负劳动违约过失。而且该厂无视员工加班时间长短,一律给予每小时1元的劳动报酬,有失公允,侵占了劳动者的合法所得。 (《京华时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