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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地方法院判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宪

2004-04-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7日,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对211名战死者家属和宗教界人士状告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案作出判决。判决指出,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时,乘坐公家车,并在靖国神社的签名册和敬献的花篮飘带上写下“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小泉纯一郎”字样,从这些行为来看,小泉属于履行首相职责。法院认定,小泉以首相身份进行参拜靖国神社这

类宗教活动,触犯了日本宪法第20条关于政教分离的规定。福冈地方法院作出小泉违宪的判决。法新社说,原告方得到“道德胜利”,但他们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费要求没有得到支持。原告提出小泉身为国家领导,参拜特定宗教场所靖国神社,实际上是向其强加宗教信仰,侵犯了他们的宗教信仰权利,造成他们精神上的痛苦,并据此要求小泉向每名原告支付10万日元(约合945美元)的精神赔偿费。法院对赔偿要求不予支持的理由是,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行为并没有对原告造成任何特定的个人损害,也没有剥夺对方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日本法律界人士指出,福冈地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开创性的重大意义,可能影响日本国内其他地方类似诉讼的审判结果。此前,曾有多宗针对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宪的诉讼,但原告均未获得法院支持。

(《北京日报》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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