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河南一企业违法占用耕地近40亩并毁坏农田青苗,当县国土局执法人员手持执法证执行公务时,竟然吃了闭门羹,连该公司的大门也进不去。公司的理由很充分:“没有县政府、经贸委的介绍信不能进,有执法证也不行。”
手持执法证执法却被断然拒绝,这在依法行政的今天看来,似乎有些荒诞可笑。而事实上
依我看,责任并不完全在下级或其他组织身上。这当中,上级行政职能部门的不依法行政的工作方式,才是更重要的因素。在具体操作中,有些法律法规解决不了的,若行政权力出面,就可能解决了;法律法规禁止了的,只要行政权力出面,也可能办得到。天长日久,人们当然会更多地依附于行政权力,而漠视法律法规。
要根治这种“权力依附症”,首先要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同时,执法机构也应挺直腰杆,力排各种干扰,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让那些“权力依附症”者无计可施。(《工人日报》4.14马赛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