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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卷宗丢掉官职

2004-04-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安徽省宿州市一法院副院长唐某在办理两起刑事案件中,竟将卷宗丢失。有关部门日前给予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前当地人大常委会已撤消其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庭长和审判员职务。

经查,唐某在任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期间,分别于2001年8月和10月受理被告人谢某等三人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和被

告人吴某受贿罪两起刑事案件,并担任审判长,保管两案卷宗。

2003年4月初,唐升任副院长,在调整办公室后,两案卷宗遗失。由于案卷丢失,案件既不能判决,又不能放人,造成被告人超期羁押。

(《华夏时报》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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