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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抢劫案庭审无人作证

2004-04-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6月4日,北京某公司业务员刘女士被一男子抢了包,正在附近的金先生和几个居民听到刘女士的呼叫后追上打劫者并将其扭送派出所。打劫者范某交代:去年5月,他还抢劫过马女士书包一个,两起抢劫涉案财产价值3000余元。

一审法院判处范某有期徒刑7年,范提出上诉。二审期间,范某拒不认账。检察官找到两起

抢劫案的受害人,她俩却拒绝出庭作证。范某的翻供和受害人不配合给案件审理带来了难度。检察官找到帮助抓获抢劫犯的的金先生,希望他出庭作证。金先生开始有些顾虑,但最终在开庭前3分钟赶到法庭。

检察官说,我国每年有证人出庭的刑事案件只占全部案件的10%,90%的证人不愿出庭,在二审期间证人出庭更少。原因主要是怕打击报复。此外,证人出庭的误工、交通等费用司法机关不能列入办案经费,也影响到证人出庭。(《北京日报》4.20吴丹慧莫剑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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