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到一些报纸文章,在谈到毛泽东思想何时入宪时写道:“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这是不准确的。
毛泽东思想是在1945年党的七大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的出版物就不再使用毛泽东思想这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对此有个解释:“为什么八大没有提毛泽东思想?也是因为苏联的关系。苏联始终拒绝承认毛泽东思想,在苏联报刊上绝口不提毛泽东思想。凡是中共文件中提了的,他们刊用的时候都给删掉。这成了一个禁区。”这可能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直至60年代前不提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缘由。
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1954年宪法里是不可能有毛泽东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提法的。我认真地重读了一遍1954年宪法,整部宪法中没有“毛泽东思想”这个词语。毛泽东思想首次入宪是在1975年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在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中苏关系的变化,我们党重新使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并不断强调毛泽东思想在党和国家中的指导地位。(《北京日报》 4.26 石仲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