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张某在北京国家图书馆的阅览室用刀片切割了书页,通过阅览室检测器时被查出。国图借阅部副主任胡志成提出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到外面买来新书赔偿;二是处以所损害书籍原价5倍到10倍的罚款。张某称:“没有钱,身上只有100元。”
报警后两名民警赶到现场,从张某身上共查出书页147张,是分别从7本书
张某说,他是四川巴中市人,30岁,是北京一家广告公司职员。他将阅览室书里面有用的企业信息用小刀片切割下来,是因为“现在一些公司要企业的信息,一条大概能卖2角钱”。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张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治安拘留7天。(《京华时报》5.9田乾峰辛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