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做官是风险较小的职业。只要不去碰为数不多的几条“高压线”,无论是做“好大喜功”的“腐败官”,还
滨海的“民主弹劾干部制度”,原意在于增加公众给官员制造风险的能力与机会,以此增加政府官员“做官”的风险。如此,能够制造风险的人成了多数,政府官员们注定要时刻承担来自普通百姓的职业风险;同时,官员们规避风险的难度也成基数增长。为了继续“做官”,他们不得不从取悦上级转向取悦公众。于是,更多的官员会在特定制度安排的激励下更多地倾听百姓疾苦、回应公众的利益诉求。因此,如果“做官”的职业风险在相关制度的保障下上升到一定高度,现实中存
在的种种不良官风、政风就能焕然一新。 《新京报》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