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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农妇骂公安局长一句被拘7天

2004-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白彩珍今年33岁,家住陕西吴旗县新寨乡堡城村。3月7日晚,白彩珍家中被盗,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当天就出警,但直到10天后警方才第一次来到现场调查。随后的两天内,白彩珍又跑到派出所催问案情,但都没有结果。

几天后,白彩珍来到吴旗县城,先后两次找到县公安局局长张鸿翔反映案情,但都没有满

意的结果。4月26日,白彩珍找到副县长李建民,李建民向公安局批示:“请抓紧侦破新寨乡白彩珍被盗一案。”白彩珍又来到县公安局,掏出李建民的条子,张鸿翔看过后很生气说:“找谁也不顶事。”

白彩珍当时也急了,骂了张鸿翔一句:“你‘绝筋’(系吴旗方言,意思为给先人丢了人)了,还当局长哩!”张鸿翔当即就让人把她带到另一个房间。一名民警拿来一张纸,让白彩珍在上面按手印,并告诉白彩珍“被拘留了”。

白彩珍按手印的纸是对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现查明,白彩珍在县公安局上班期间,因她家被盗一事,将局长张鸿翔辱骂,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本人供认不讳……拘留7天”。但白彩珍不识字,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

张鸿翔表示,白彩珍在公安局骂他,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7天的处罚不算重,这是考虑到白彩珍也是盗窃案的受害人从轻处罚的结果。5月4日,白彩珍从拘留所被放出来。她想不通:自己骂了局长一句,“贼娃子没进拘留所,我反倒进来了”。

又据报道,延安市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白彩珍“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给予白彩珍国家赔偿,张鸿翔被要求向白彩珍赔礼道歉。(《京华时报》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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