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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偏低致滥伐林木屡禁不止

2004-05-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悉,2003年我国共查处林政案件43.18万起。虽然国家一再明令禁止滥伐林木,但此类案件仍然频繁发生。

参与办案的检察官说,滥伐林木案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为脱贫致富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林业部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规批准砍伐、监督缺位;滥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高,对许多滥伐林木的犯罪分

子量刑偏低,适用缓刑、判处拘役的多,起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相当一部分滥伐林木案件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利益有着密切联系,纵容、包庇滥伐林木案件的情况屡见不鲜。(《检察日报》5.16 袁正兵 邹万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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