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商务部有关人士明确指出,上海私车牌照拍卖违反了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上海现行的车牌拍卖制度的法律依据是2001年上海市人大修改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中第13条规定“本市对车辆号牌的发放实行总量调控”。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给予
车牌拍卖就此陷入了尴尬的境地:5月份的6500多张车牌已经拍出,此刻《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已生效。
在5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说,上海采取私车牌照拍卖目的是为了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那么,怎样的道路状况、什么时候道路交通状况能够达到取消私车牌拍卖的要求?
复旦大学教授杨心宇表示,当国家大法与地方法规发生冲突时,地方法规必须对冲突的部分作出调整,以符合国家法律的精神,这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消费者报》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