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初步成稿。它明确提出,企业负责人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此前,国资委已经对几家下属企业进行了人事调整,长城集团董事长王之、三九集团董事长赵新先先后被免职。
除对企业负责人年龄的严格限制外,《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央企负责人选拔任用
国资委“管人”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就是与中央国企负责人签订业绩考核合同,至今已经
有180家企业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除了年度业绩考核,国企负责人还将接受任期考核,主要以企业负责人在三年任期内实现的资产保值增值率来评价其业绩。
(《经济观察报》6.7程明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