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43岁的市民罗宏全2004年6月8日在北京南站受到警察盘问,经过网上追逃系统比对,北京警察发现他正是被河南新密警方网上通缉的逃犯,于是,电话打过去。新密警方竟然回话说,罗宏全在一年前抓捕,后由于不够立案条件被释放。由于河南公安厅网上追逃系统出了故障,以至追逃信息挂在网上一年没有删除。
这就清楚地表明,由于当地警方只按照领导的旨意行事,把告状上访的群众当作了“刺头”。所以,才能一再漠视公民的合法权益,运用国家强制力维护领导形象。而如果这种在一些地方大量存在的只“唯上”,不“唯法律”的“故障”不能得到有效的清除,那么,即便给警方配备再好、再先进的网络系统,类似公民被错抓的人为“故障”也必定一再出现。 (《法制晚报》6.26李甘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