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树菡是不多的从头到尾都听下来的学者之一,她说:“以前我参加过很多讨论第三方权益
15岁就开始加入到打工者行列的陈茂,是第一次能够到研讨自己权益的会上谈自己的感受:“我们坐在这里就是一种表达。”他真诚地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维护权益的法律和规定,保护在恶劣环境中劳作的工友们的权益。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鲁英说,她为一个青年女工打官司,本来可以争取30万元的赔偿,最后官司以厂方一次性给4万元私了告终,因为那个女工根本无法熬过法律的漫漫程序。律师周立太说,“法律执行起来对农民工不利的还有,劳资纠纷要农民工举证。大多数人进厂就没有能够和老板签合同,要签合同,就丢饭碗;出了事儿,没有人给你作证,我经历过的一个案子,去取证,和我的当事人一个车间的人都说不认识他,都不敢出来说话,说话就被开除啊。”
有的地方法规毫不遮掩地歧视外来工。上海劳动局就规定,上海本地人工伤二级,残废赔偿60万,同样情况外来工却只赔4.89万元。凭什么?(《中国青年报》6.24董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