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庭会议室,法官陈军辉要渝中区第二建筑公司方对拖欠工程款方大韩公司提出的证据和执行异议发表意见。黄利明律师拿着手中证据开始发言:“请法官注意……”黄律师的话刚开头,就被陈法官打断:“我给你说,你说话应该针对他们说(指被执行人、异议人),不要认为你是律师就吆
黄利明律师申辩:“我说请法官注意,这句话没有错。”陈军辉提高声音说道:“现在是我组织法庭,我要维持法庭秩序,你不要扰乱法庭秩序!”
随后,陈法官便指着黄吼道:“你给我站起来!“你给我滚出去!”黄利明回头瞪了法官一眼,走出了法庭。
“逐律”事件发生后,黄利明律师几乎向所有能够维护他权益的机关和部门投诉过,可最终得到的答复竟是:“这些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很正常!”
黄律师的当事人――重庆市渝中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已经向他提出解除代理合同的要求,因为当事人认为,在法庭上连说话权利都没有的律师,显然不可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近日,黄律师表示,法官的“逐律”行为,对律师的依法执业行为构成了侵害,他正考虑起诉这名“逐律”法官,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当前的审理活动中,法官动辄对律师进行喝斥,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律师发言的情况,可谓比比皆是。业界人士称,这种做法,说白了就是告诉一方当事人:找律师没有用,你的律师在法庭上,我法官想叫他不发言,他就不能发言,我还可以扰乱法庭秩序为名,将他赶出法庭。
西南政法大学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学者认为,当前法官手中所掌握的司法权背后的公信力开始受到挑战,没有公信力,没有监督,司法公正就无法保证。 (《工人日报》7.10李国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