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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考试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

2004-07-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在职称评定中设置“外语槛”已经不合法了。

何兵解释说,自1999年始,人事部规定,职称外语考试实施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而考试成绩则是评审职称的条件之一。按照职称外语考试的这个性质,现行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的依据是人事部部委规章,而行政许可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取消部委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只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可以设定公民资格资质许可。部委自行设定的资格证书制度在行政许可法

实施后,除非属于国务院本次保留事项,否则一律无效。(《法制日报》7.7林清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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