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辽宁等14个省(区、市)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了班车改革。深圳、佛山、威海等市已制定了改革方案,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专家认为,继去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将通讯费用补贴“暗转明”之后,公车制度改革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这标志着我国公务消费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以往不为纳税人能够直接监督的公务消费活动,正逐渐走到“阳光下”。(《中国青年报》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