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岁,来深圳打工有几年了,去年我和一个23岁的姑娘谈恋爱,她也很爱我,我俩已论及婚嫁。但是她的父母不同意,说我是外省人,不可靠,说她一定要回老家找朋友。请问我该怎么办?
专家意见:
我国法律保护恋爱和婚姻自由。
如果你们真的愿意在一起,可以在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其父母再干涉你们的生活,或采取暴力干涉你们的婚姻自由,可以要求有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也有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深圳法制报》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