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847年创建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期,就非常重视党代表大会的作用,因为这是关于党内民主的头等重要大事。从他们积极参加草拟的第一个党章和参与的党建活动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党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及其工作程序和方式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
第一,党代表大会
第二,党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是制定党纲、党章,接受中央委员会向它报告工作,就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做出决议。
第三,党代表大会虽然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重大问题的决定还需要进一步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再次进行复议,不能由一次党代会一槌定音,一蹴而就。
第四,党必须每年根据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经常调整甚至改变党的方针政策,所以党代表大会必须实行年会制,即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马克思、恩格斯从早年到晚年一直坚持党代会要实行年会制,因为这是工人阶级民主政党发扬党内民主的首要关键。
第五,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自下而上由各地党员民主选举产生,而不能自上而下按领导意图挑选。党内民主首要之点是要尊重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首先是选举权。
第六,党代表必须把基层党员的意见带到代表大会上去。
第七,在代表大会上要让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平等讨论,自由争辩。
第八,在代表大会上各种议案经过讨论或争论,最后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允许少数人保留己见。如果代表大会上多数人的决定不对,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可以重新复议。
第九,在党代表大会闭会之后必须及时把大会具体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不得隐瞒真相。
第十,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有可能过时,为此,党中央有权决定提前召开党代会,或者径自做出新决策。
以上十点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观点,也可以说是十大原则,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和深思啊!(《学习时报》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