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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子女违法应引咎辞职

2004-08-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日前提交审议。《条例》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职。(《黑龙江法制报》8.4普德法张国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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