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正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在直接选举时将通过预选的方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以防止“黑箱操作”,维护选举公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近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就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根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预选制度将被引进到基层人大代
预选:由选民针对公布的本选区的所有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决定正式候选人。“预选”是最公平的竞争方式,能够保证选民的真实权利。
竞选:允许用适当方式宣传自己。专家指出,在选举中,允许候选人通过适当方式宣传自己,譬如张贴竞选海报、散发传单以介绍自己的简历和当选后的承诺,以及对选民发表竞选演说等等,可以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真正选出为民负责服务的代表,真正体现选举的意义和作用。(《羊城晚报》8.24马浩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