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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大代表将引入预选制

2004-08-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拟修正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在直接选举时将通过预选的方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以防止“黑箱操作”,维护选举公正。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近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就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根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预选制度将被引进到基层人大代

表选举中;增加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条款,明确代表候选人可以通过见面会的方式回答选民问题;选民提出罢免当选代表要求的条件被适当提高;同时增加了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措施。选举可分为预选和竞选两种。

预选:由选民针对公布的本选区的所有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决定正式候选人。“预选”是最公平的竞争方式,能够保证选民的真实权利。

竞选:允许用适当方式宣传自己。专家指出,在选举中,允许候选人通过适当方式宣传自己,譬如张贴竞选海报、散发传单以介绍自己的简历和当选后的承诺,以及对选民发表竞选演说等等,可以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真正选出为民负责服务的代表,真正体现选举的意义和作用。(《羊城晚报》8.24马浩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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