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张先生开车快到家门口时撞倒了一位行人,下车一看竟是妻子。妻子受伤住院花了几万元,买了保险的张先生便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张先生撞的是自家人,不属于赔保范畴。
撞了自家人,为什么不赔保?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专业人士说,张先生得不到赔偿是因为他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南京不少人觉得没道理。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刘江说:“开车撞了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况且在开车撞人的时候也不知道就是自己的老婆啊。”在银行工作的陆军说:“谁又不会故意撞了家人去骗保,家人应该在赔偿范围之内。”
南京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他讲了一个案例:几年前,一位老师傅在公路上用卡车作业时,没察觉原来在车上的女婿已经下车,结果在倒车时不慎将女婿撞成重伤。保险公司一开始不赔,老师傅于是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律师认为,女婿下了车已不在车内,就应该属于第三者,应该得到赔偿。最后,保险公司赔了保。只要不在车内,都属于第三者。因此,张先生是应该得到赔偿的。 (《新华每日电讯》8.23 蔡玉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