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广告数量越来越多,明星因为拥有高知名度,所以商家不惜重金聘请他们做广告,通过“明星效应”,实现“眼球经济”。然而,不久前的“新兴医院现象”,引发了人们对明星广告行为的反思。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明星做广告收取合法报酬,本无可厚非。但是,做不符合实际的广告,
在这方面,许多老艺术家堪为榜样。常香玉曾经数次拒绝商家的广告邀约,哪怕是巨额报酬,也不为所动。在她看来,自己的名气是党和人民给的,是艺术给的,所以万不能用名气去谋私利。
当然,解决明星做虚假广告问题,不能仅仅仰仗于明星的道德自律,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规范、监督机制等更应及时到位。只有“软”“硬”兼施,明星虚假广告才会销声匿迹。(《光明日报》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