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2004-09-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电子签名法8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已正式诞生。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在网上通行有了“身份证”。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将对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华夏时报》8.25)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