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法学博士“叫板”高速公路

2004-09-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宋某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生。今年7月30日,他准备去河南省中牟县搞调研活动,为节省时间,他决定走开洛高速公路。上午11时许,他驾车从荥阳站入口处进入高速公路,交费30元领取通行卡后前往中牟县城,按照原先估计,以正常时速行驶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够到达目的地,然而,从荥阳至中牟不足60公里的高速路上

,却有6处路段在维修,其中4处路段是在大修,维修路段长约10公里,根本无法正常行驶。最后,他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驶下高速公路。由于未能按时赶到调研单位,调研单位认为他不守信用,取消了此次调研活动。

宋某认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为所有通行车辆提供高效优质的高速公路,但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瑕疵服务,降低了服务标准,造成“高速公路不高速”,损害了他的权益,因此只能按照国家普通公路的标准收费。

鉴于此,宋某要求法院判令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退赔其多收的10元钱。8月10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民主与法制时报》8.3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