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同法律和法规,全国已经建立了4000多个保护地,包括2000多个自然保护区、1600多个森林公园、数十个遗产保护地、600多个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等。这些珍贵的资源优势地区占全国版图的15%~18%,分别由国务院的一些部门和各省市管理。
多年来,在保护区的管理与开发中,一直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的相
由于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对同一个地方的开发方案常常有争议。负责保护遗产地的建设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环保总局以及中国科学院、林业科学院的专家,时常与管着自然资源保护区的林业部门、开发水电项目的水利部、电力集团等等有不同意见、不同视角。
许多专家建议:政府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全国保护地管理系统,把各个部门的积极性结合在一起,便于充分了解我们的资源需要哪些类型的保护地,并从全国的角度重新作出科学、系统的规划。不让某种资源在我们这代人手里耗尽,不让某些物种在二三十年内就消亡、环境被破坏。(《中国青年报》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