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的一天中午,一个20出头的男子拿着一包东西来到南京建设银行应天西路储蓄所。他把东西放在柜台上,递给储蓄员一张储蓄凭条,上面写着:“打劫,我手里是1.5公斤矿场高爆炸药,给我十万元现金”。储蓄员说没有这么多钱,同时把凭条递给了闻声赶来的所长。就在所长打电话报警时,男子逃离了现场。
劫
法庭上,薛涛说,他曾多次下决心改变这种生活状态,但是所有的钱都用来上网又不能向家里要,生活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为此,他想过自杀,后来又想或许进监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于是他用外衣把报纸包起来,做成炸药包的形状带到银行。
法院考虑到薛涛抢劫未遂并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3000元。(《新京报》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