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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债务比金融风险更凶险

2004-10-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内蒙古达拉特旗蓿亥图乡的纪检书记郭诚一脸苦恼:“要账的碰破了头,年前那几天,每天都有百十号人上门讨债,最多时楼道里有四五百人站着。就连乡里的旧三菱和旧吉普车都被顶了账。”这个由两个贫困乡合并而成的小乡,背负了1200万元的债务。

像郭诚一样苦于巨额债务的官员,在地方政府中并不稀少。2003年

,宁夏查明乡村两级负债达75124.9万元。截至2003年底,安徽省县乡政府负债约313亿元。而四川省由省级政府承诺偿还或直接作为债务主体借的债务总额达394.36亿元。2002年,国家审计署调查发现,截至2001年底,我国中西部49个县(市)累计债务达163亿元。2001年,据农业部统计,中国乡级债务已达1776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

有专家估计,中国仅乡镇一级债务以每年200亿元的速度递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魏加宁称,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中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

沉重的债务压力造成地方政权运转艰难。内蒙古五原县套海镇有75个干部,县财政2003年对其核定工资7万多元,可该镇仅打印、复印等办公经费就花了7万多元。在乡镇一级,不少财政困难乡镇的领导常为电费、电话费、交通费等办公经费发愁,更多的地方则勉强度日。“没钱干事”的直接后果是乡务、村务无人管,少数乡村政权在事实上几近瘫痪。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对100个乡镇的调查,因为负债重而无法运转的乡镇占15%―20%。

在上级政府和债主的压力下,乡镇政府往往把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增加了农民的对立情绪,由此引发的上访、告状接连不断。在湖北一个仅有50多人的小村,为了躲避人头费,已经有10多人注销了自己的户口,成为名副其实的“黑人”。

出走的农民虽然避免了赋税,但他们所承担的税费最后还都将转嫁到留村村民身上,留村人口的负担面临进一步地加重,其结果可能迫使留村农民继续外流,恶性循环由此形成。

(《?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40期梁朋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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