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初,我购票乘车去乡下串亲戚。车上乘客较多,一拐弯处来了一辆大货车,驾驶员紧急刹车,站立乘客徐某跌倒在我身上,造成我大腿骨折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去医疗费6000余元。住院期间,当我向徐某和车主张某要求支付医疗费时,徐某讲自己虽然压了我,但原因是紧急刹车所致,与己无关。张某则认为,我的伤不是他所
专家解读:
你被乘客压伤应由谁赔偿损失的问题,涉及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在压伤你的乘客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选择合同之诉。因为,你购票乘车,实际上是与车主签订了旅客运输合同,你按价付款后,车主就有义务将你安全送达目的地,车主没有安全送达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压伤你的乘客也存在过错,则应按侵权之诉请求赔偿,将车主和压伤你的乘客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按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乘客徐某跌倒在你身上,造成你大腿骨折,是由于车主急刹车所致,徐某并没有过错,因此,你应按合同之诉要求车主赔偿损失。 (《半月谈》2004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