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10月8日一致通过第1566号决议,要求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斗争中充分合作,缉拿支持、协助、参与恐怖行为的任何个人,对其进行起诉或引渡。这对避免在反恐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斗争中的主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这项决议主要有两点引人注目:一是首次就恐怖行为提出一个比较
完整的概念。决议规定,不能出于政治、宗教、意识形态等考虑,将包括针对平民在内的犯罪行为,以及为了在公众中引起恐慌或是迫使政府、国际组织就范的劫持人质行为视为正当的。二是决议批准设立一个由安理会全体成员国组成的工作组,研究如何对除“基地”组织、塔利班及与其有关联的组织之外的恐怖分子、团体和实体采取制裁、引渡等应对措施。
根据新决议的规定,国际反恐斗争的矛头将不再只指向“基地”组织和塔利班这些被美国视为心腹大患的恐怖组织,其他国家关切的恐怖组织(如车臣分裂势力)经安理会工作组确认后,也将被列为打击对象,各国不得为其提供庇护。这样,一些国家在反恐问题上肆无忌惮地采用双重标准的做法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检察日报》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