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玲的女儿从一出生就患有多种疾病,20年来无法正常生活。由于沙玲夫妇身体都很健康,沙玲逐渐把怀疑的目光转到了办公室门口的辐射仪器上:女儿的病情是否与自己在怀孕期间受到电磁辐射有关?沙玲把原单位告到了法院。目前,北京宣武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这是全国首例电磁辐射伤害案。
沙玲诉称,1976年9月
北京检测仪器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翟端生认为,从本案来看,沙玲母女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人身伤害案胜败的关键在于因果关系。但现在沙玲拿不出证据,而且机器早已不存在了,无法进行鉴定。此外,按常理推断,如果确实是电磁辐射造成的,那么沙玲的身体也应该受到伤害,但现在沙玲身体没事,其女儿刘某疾病的根源就不一定是电磁辐射。
沙玲的代理律师徐卫东也认为官司输赢的关键在于证据,即刘某所患病症与其母孕期所受辐射有关。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能做这种鉴定。徐卫东建议:由法院出面让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把论证结果做为证据。(《北京晚报》10.15杨昌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