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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是否失职不能老板说了算

2004-10-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唐小东是2003年8月22日经过法定民主程序当选为北京三环相模公司工会主席的,之后,他向企业提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上缴社会保险的维权要求。2003年11月3日,三环相模以唐小东担任总务部经理期间未尽义务等原因,解除唐小东总务部经理一职。北京海淀区工会明确表示反对三环相模的处理决定。

日前,

北京市总工会专门邀请法律专家就“唐小东事件”进行座谈。专家指出,如果一个工会主席因替职工说话而丢了工作,法律又没有渠道帮他维权,这个问题不解决,工会主席就很容易蜕变成老板的随从。

曾参与起草《工会法》的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人民大学教授关怀认为,这实际是如何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如何看待工会和工会干部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今后,工会干部就只能够服服帖帖跟着老板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说,若把工会主席“严重失职”的认定权交给企业一方,不仅会造成老板独裁,而且有悖《劳动法》的立法宗旨。

据了解,唐小东已向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向市总工会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北京晨报》10.20崔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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