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大庆市人力三轮车夫王强将一对夫妇牵着的小狗轧死。狗主人对王强指责了一通后,说:“只要你给死狗磕三个头,这事儿就算拉倒。”王强无奈,只好趴在地上朝着死狗磕了三个头。随后,狗主人又向他索要600元钱。王强向众人求助,凑了200元钱交给那对夫妇才算了事。
据了解,狗的主人李某,今年52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据此,让胡路公安分局对狗主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新华每日电讯》11.1范迎春王百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