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国家统计局计算得出上半年GDP增长数据为9.3%。但各省统计局上报的数据进行加权计算,却表明GDP增长已经达到13.5%,相差竟达4.2个百分点。而经济总量(GDP总额)中央和地方数据亦相差19.8个百分点。
连续两个季度GDP统计数据不一致,引起了国务院高层的关注。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
为何各地方统计出来的数字,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偏差如此之大?
归咎原因,一是统计体制上的问题,二是统计方法存在问题。由于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的组织考核和升迁与GDP密切相关,造成了对GDP数字的强烈追逐,因此地方的一些GDP数字就容易被层层“算”出来。而地方统计局的人事任命并非由国家统计局决定,这就造成了地方统计局局长的两难局面。
此外,统计方法的影响,也是造成GDP失真的更重要原因。教育、卫生和生活服务等行业大部分缺乏调查制度,获得全面和准确的数据变得非常困难。地区核算技术上存在重复计算,各部门之间数据不衔接。
所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统计局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改革和完善GDP统计制度也提上日程。(《21世纪经济报道》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