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葛延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事业单位改革不能简单套用企业改革的做法。他说:近来,在事业单位的改革探索中,企业改革的做法被广泛采用。例如在决策方面普遍实行类似于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在经费方面实行类似于企业利润包干的经费包干,并鼓励事业机构之间
葛延风认为,事业单位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事业单位运行和服务的目标是使社会效益最大化,而不是机构本身的效益最大化。鼓励事业机构追求“经济绩效”并将其与个人收入挂钩,必然出现机构和个人利益侵害公众利益的结果。这种问题事实上已经很突出了。
葛延风还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总体上不是“裁员”,甚至有可能“增员”。不少事业单位确实存在人浮于事的问题,但整体来看,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要求,中国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中国目前公共部门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约为5%,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也不过15%左右;而美国近20年来的相应比重一直保持在20%~25%之间,欧洲国家则大都在30%以上。
另外,还有不少人以减轻财政负担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也是不对的。发展社会事业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也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不是负担。至于如何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是另外一回事。(《?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