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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死刑竟相视而笑

2004-1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3月,小学毕业后流失在外的失学人员任某(18岁)找到南某(16岁)和杨某(15岁),三个人都表示手头没有钱了,得想办法弄点钱花。他们在商议如何弄钱的过程中,其中一人提了一句:“咱们要做就做个大的,反正咱们都是小孩,没到18岁,法律会从轻的,不能判死刑。”三人决定在附近熟悉的学校寻找一名有钱的学生作为绑
架目标,杀死后再向家属勒索钱财。于是,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北京大兴区内某实验中学的16岁学生晓雨身上。

4月20日晚上8点多,南某将晓雨骗出来,任某、南某、杨某带着晓雨来到大兴区亦庄镇星岛嘉园莱茵河畔住宅小区北侧的一块拆迁地。任某拿起木棍一下将晓雨打倒在地,南某、杨某随后用电线、腰带猛勒晓雨的颈部,导致晓雨机械性窒息死亡。第二天一早,任某等人多次给晓雨家人拨打电话,勒索150万元赎金。晓雨的家属马上报警。4月22日晚8时许,警方将任某、南某、杨某抓获,继而,参与犯罪的于某(16岁)也被抓获。

11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以绑架罪判处任某和南某无期徒刑,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以包庇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少年竟然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死刑。

据任某等人供述,他们使用的犯罪手段是从电视、电影上学来的。他们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精心策划,选择目标,勘察路线,筹备作案工具,而且在将人质杀害后向其家长索要150万元赎金时,他们使用了一些警匪片中的反侦查手段。(《北京晚报》11.14王文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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