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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幼女安环”受党内警告

2004-1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重庆晨报》报道,一个年仅12岁、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却被一名企图长期占有她的中年男子带到计生服务站,安上了节育环。11月8日,这起荒唐案件中的色狼林发国,因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被万州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违法为幼女实施手术的妇产科医师侯治福,被万州区天城计生委撤销站长职务,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终身禁做节育手术。

一个是色狼,一个是妇产科医生,两人狼狈为奸,硬是把一个年仅12岁的幼女就这么毁了。事发后,医院曾检查,这名幼女已患上严重的妇科疾病,身心健康受到极大的摧残。一生育专家介绍,未发育完全的未成年人安戴节育环,手术后不适应症相比成人要高得多,还可能导致终身不孕。

医生做节育手术的对象,按规定必须是已婚育龄妇女,且生过小孩。但现实中一些未婚者,如果她们自愿不要小孩,计生服务站也做。侯称,自己已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应受到处分。但让人更难以理解的是,侯治福是上世纪80年代“四川省卫生先进工作者”,自1985年起,担任万州区高粱镇计生服务站站长。已有近20年站长工龄的他,怎么就能为一个丧尽天良的色狼充当帮凶、践踏幼女呢? (《法制晚报》11.13陈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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